浙江东日(600113.SH)公告称,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,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,即延长至2026年4月17日。同时,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,即延长至2026年4月17日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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